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月後,投資於子基金(不含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 證券(REITs))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本數)。
學歷:清華大學化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富鼎投信投資處襄理, 金鼎證券綜合研究部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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