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全球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基金-月配類型人民幣計價(停止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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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之有價證券。經理公司並應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前述債券應符合「國內投資級債券」之信用評等規定,有關「國內投資級債券之信用評等」規定,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概況中基金簡介之投資策略規定辦理。 2.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以在美國、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澳大利亞、日本、新加坡、香港、加拿大、盧森堡、愛爾蘭等國家或地區,由前述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美元計價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具有相當於債券性質之有價證券),前述債券之信用評等除應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以上外,並應符合「外國投資級債券」之信用評等規定,有關「外國投資級債券之信用評等」規定,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概況中基金簡介之投資策略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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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學歷:美國南加大學碩士 曾任:富鼎投信全球固定收益組合基金經理 現任:野村投信投資管理處經理 基金經理人管理之其他基金:野村新興高收益債組合基金、野村鑫全球債券組合基金、野村全球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基金及野村環球高收益債基金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