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紛爭 到底誰說了算!

文:歐陽姚

最近有一則「Line晚點讀,竟被主管開除!」的新聞,大意是,曾男於某藥妝店擔任藥師兼副店長,某日凌晨,林姓主管先Line他「身為副店長,又是最後一個讀…」

隨即於公司群組PO出人事公告,將曾男由副店長降職為店員,曾男解釋因值晚班才晚讀訊息,卻仍被解雇,憤而求償73萬元,法院判賠65萬元資遣費用。

這則新聞透露二個訊息:一是有權有勢就能任性、二是保有證據、證人,才能維護權益。

因為新北地院在審酌Line紀錄、證人供詞,認定曾男為非自願離職,且藥妝店確實有高薪低報的情形,判賠65萬餘元,另須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提繳34萬元於曾男的勞退專戶。

現代人際往來頻繁,許多事情容易產生糾紛,萬一對簿公堂,一切依證據評斷。

*遇到紛爭 證據說了算!

除了這則工作爭議,南部也發生「租屋糾紛」。一位租屋者欲退租時,房東以破壞屋內設備等理由,強行扣住「押金」不還。

大多數人手機都具有拍照功能,無論是屋主或租屋者,在簽約同時,順便拍攝當時屋況與屋內設備,就可以省去很多口頭爭執。至於,每月的租金,不要面交就算了,一定要讓屋主簽字,或經由銀行轉帳,才能握有實證。

即使是親朋好友也不例外。一位朋友多年前向母親周轉了一筆資金,當時約好每月償還一定金額,後來也依約償還完畢。不料十幾年過去,母親可能年老記憶力模糊,一口咬定「沒有還款」,讓孩子百口莫辯。

問他當時還款時,為什麼不請母親「簽個字」?朋友回答:「向母親借錢時,也沒有寫借條;還款時怎麼可能要母親簽字。」

廣告

難過的是,母親雖表示不會與自己的孩子計較,不過三步五時又拿出來說嘴,造成親情的摩擦。

親人間的金錢往來,其實很常見。也就是因為親戚關係,通常不會有正式的借貸與還款證明;等到誤會出現,就麻煩了。因為朋友還可以從此不見,親戚則很難老死不相往來。

所以,若你是出借者,一定要對方寫下借據;反之,若是還款一方,最好將金額匯入債主戶頭,比較有證據。實在不方便,還款時,趁著有親友在家,可以多一個人見證,避免無謂的紛爭。

生活中許多與金錢有關的資料,包括:信用卡簽單、水電瓦斯…等費用 ,繳交後,帳單最好都留下來,才不會苦無證據。

*只要留下訊息 就要謹言慎行

前不久,以評論電影為由的「谷阿莫」,在網路上使用了電影片段。遭到片商以侵權提告,雖然網紅以「評論」為由,替自己辯護,不過結果可能不是他說了就算。

此外,網路上隨意按讚,或亂發評論,只要留下訊息,萬一引發爭議,就有可能被告,而吃上官司。不忘了民主社會,是以法律為基石的!

★延伸閱讀★
薪資太低不如創業 可能沒你想像中的簡單?!
青春正飛揚 如何不被錢卡關?!

放大工作 薪水自己說了算!
年輕人不是不投資 小資理財工具更有吸引力
顧好經濟鐵三角 人生越來越亮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