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鋒工業:說明104年7月31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31

2.公司名稱: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104年7月31日工商時報報導:「....高鋒上半年EPS約0.6元....。....高鋒預估7月可

認列匯兌收益至少5、6百萬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4/7/31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投資

人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相關實際數字,蓋依本公司依規定定期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