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憾事發生了,4方向確保夫妻保單內保障

文:小花平台

常有人說: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但事實上,年後離婚案例並不少見。春節連假,由於夫妻相聚時間拉長,造成彼此爭吵機會增多,甚至引爆層層包裹下的婚姻、家庭問題,導致彼此分道揚鑣。小花平台提醒,千萬別在衝動下跑去辦離婚,應該給予雙方時間、空間,待兩人都冷靜後再來決定也不遲。然而,假如憾事仍舊無法避免,那麼,你們的夫妻保單,在離婚後該注意哪些事情?小花平台馬上就要為你細細解說!

假設,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妻子(買保險以及獲得賠償的人),被保人(受保障的對象)為丈夫,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可以來模擬以下劇場:

1. 離婚後,經濟弱勢的一方,可以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如果保單可以證明是以「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或是「慰撫金」所購買,否則,都應列為財產的一部份。

保單視為要保人財產,所以就算平時保費是由丈夫自己繳納,一旦合約終止,兩人也離婚了,保單可以拿回來的解約金還是歸要保人(妻子)所有,丈夫如果要舉證,想追討回來,會有困難。所以請記得更改要保人。

2. 接續更改要保人這點。要保人(妻子)可以行使保單權利,像是更改受益人、契約內容,抑或申請保單借款,但同時需要被保人(丈夫)同意簽名,兩個人如果離婚了,要執行以上動作其實有點麻煩。

再者,如果妻子就是受益人,魁武又兇猛,離婚前飽受欺凌;離婚後,丈夫或許會更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尤其是妻子當初如果買的是超高額保單的話)。所以,再次提醒,一定要更改要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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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被保人其實可以隨時向保險公司行使撤銷同意權,用來保護被保人在受到生命威脅的情況下,能夠終止契約。

3. 更改受益人。受益人沒有年齡限制,所以如果想改為自己的小孩(未成年)是沒問題的。
同時,如果想避免原受益人(妻子)想以母親的身份,申請運用理賠金,亦能向銀行申請信託。

4. 除了以上那些有點可怕的情況之外,更改受益人其實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假設被保人真的發生什麼事,受益人在申請理賠金時,保險公司可能會以被保人與要保人之間,沒有「保險利益」為理由,拒絕理賠。

保險利益的範圍有:本人或其家屬、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債務人、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最後,如果真的沒能好聚好散,那至少,那些當初買的保險都是出自於良善的立意,想在未來發生風險時能避免為家人帶來太沈重的負擔,在談判時一起把保單納入討論,是避免日後糾葛,但同時,或許,能喚起彼此最初想相扶相持到老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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