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注意!聰明避免「遺產爭奪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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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歐陽姚

影星成龍接受大陸媒體訪問時,表示已經不會「裸捐」了,早就將一半遺產,約49億台幣,轉到一個基金會。「未來當房祖名到某個歲數,基金會便會每月提領一筆金額,讓他餓不死,但想一次全拿也不可能。」算是蠻有智慧的做法!

分不到遺產 卻保住親情

朋友一家,五位兄弟姊妹,加上十幾位孫子女,家族龐大。五家人,每月都回南部老家團聚一次。聚會時產生的各項費用,不是採分攤制,就是輪流作東,一家人和樂融融,鮮少糾紛。鄰居十分羨慕,他們表示,即使父母過世後,兄弟姊妹還是每月定期聚會。

細問:一家人相親相愛的原因,竟然是因為「父母不會留下任何遺產」。包括父母現在居住的房子,都是由大哥家提供,所以將來也不會有遺產爭奪戰。

朋友戲稱「看多了親屬之間,為金錢爭得死去活來的案例,反倒慶幸自己家,父母雖沒有留下有價的財產,卻保住了無價的親情!」

爭奪遺產 會在你家開戰?!

上述案例是獨子或是沒有財產可分的家庭,若是長輩會留下遺產,又有子有女,情形就複雜多了。

遺產怎麼分是一門大學問。長輩處理自己的財產時,除了針對特別弱勢(殘障、智障、疾病、失婚…)的保留份之外,也要注意,別因為財產問題,造成子女或親友間的失和。

有一位重男輕女的老媽媽,三個兒子都長居國外,日常起居赴醫院就診等等都是由已出嫁的女兒打理,沒想到老媽媽還是想將遺產留給三個兒子,讓女兒很受傷。

其實法律上早已保障了「女兒」的繼承權,女兒不拿是「放棄」,依法是有權爭取的。若三個兒子也不相讓,日後兄弟姊妹間,大概也很難相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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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案例就正向多了,同樣是一位老媽媽(大概是女性較長壽吧!),老家與建商合建,分到了其中二戶房產。老太太雖然一共育有3男2女,卻不願搬去與媳婦或女婿同住,而是選擇住在自己家裡。

老媽媽問:哪位兒女願意照顧她,直至百年,她就將其中一棟房子贈與。兄弟姊妹們依各自家庭狀況討論後,決定由長女承擔這份責任,當然也得到一棟房產。

另一棟房產,則在老媽媽百年後,由其他4位子女繼承,不過4人也必須輪流排班,晚上到家裡陪老媽媽睡覺,讓白天照顧的大姊休息。

至於,現金部分,留做老媽媽的生活與醫療費用;珠寶與黃金等等,則趁著每次家族聚會時,取一點出來,當做抽獎獎品,分批贈與,皆大歡喜!

*遺產千萬別「一翻兩瞪眼」?!

先說好,或讓子女相互協調,比父母往生後,子女才從遺書中得到「一翻兩瞪眼」的答案,有智慧多了。

萬一,受益人對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共識時,可以尋求家事法庭協調,無須惡言相向或大打出手,或是上演「搶骨灰、占房產」等戲碼!

當然遺產過於龐大,擔心擺不平或子女亂花時,如成龍一般,將遺產信託,每月提撥一筆固定金額,照顧子孫,「躺在棺材裡,還可以支配自己的財產」,也是一種不錯的方法。

漢代宰相蕭何,「位高權重」卻沒有留給子女太多錢財。因為他認為:子孫若是有才,自己就可掙來;如果子孫無才,給與再多的財產也保不住,有時還會遭到別人的覬覦或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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