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3天停飛307班 受影響旅客超過萬人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長榮空服員罷工自20日起至今持續延燒,繳交工作證的空服員人數已超過1,400人。受人力緊縮影響,長榮航空繼今(21)天取消79個班次後,明(22)天將再取消112個班次,初估至少影響逾2萬名旅客;而23日也預計取消116個航班,3日共計停飛307個航班,上萬名旅客權益受影響。

剛要進入暑期旅遊旺季,不少旅客已經安排的出國行程,因長榮空服罷工事件被迫暫停或延期。目前長榮航空官網罷工專區,持續新增公告停飛班次日期,讓旅客能提前準備轉簽,旅行業全國聯合會也將全力協助旅行社,於罷工期間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

長榮航空承諾,因罷工衍生的住宿或交通費用將提供補償方案,除協助安排替代行程或依旅客要求辦理退票,取消、延誤航班,退票不收取任何手續費;持個人機票旅客起飛時間延誤6小時以上,或簽轉他航班機起飛時間較原定行程延誤6小時以上者,補貼食宿、交通等費用最高美金250元,須保留相關單據及替代航班登機證,上傳至「交通住宿費用申請專區」申辦。

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罷工事件屬不可歸責於旅行社與旅客雙方之事由,旅行社應協助參團旅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若無法成行,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解約退費;若滯留海外,所衍生滯留費用由旅行社負責,若有消費爭議,應以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式從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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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團體旅客權益部分,可洽原委託之旅行社後續與長榮航空營業部門進行協商。依《民法》224條規定「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消基會認為,航空公司的過失,旅行社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第12條有關「因旅行社過失無法成行」之規定,退還消費者全額團費,再依業者通知無法成行距出發日期的長短,按比例賠償旅遊費用,最高可賠償至100%,如旅行社怠於通知,應賠償消費者依旅遊費用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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