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好樂迪親事告吹 公平會第四度擋合併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今(2019)年2月22日錢櫃以每股67.7元,取得好樂迪全部流通在外股份,維持雙品牌經營。不過這門醞釀已久的親事,第四度遭公平會擋下,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雙方結合。

公平會今(21)日召開第1450次委員會議,針對錢櫃與好樂迪結合案決議准駁,這次是公平會於2009年4月禁止錢櫃公司與好樂迪公司結合後,再次禁止2家事業間之結合。

公平會表示,為審議本結合案廣納各方意見,委外辦理「視聽歌唱服務之消費者行為調查」。並於6月召開座談會,除錢櫃公司及好樂迪公司進行報告外,並邀集學者專家、相關產業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上下游業者及水平競爭業者,針對結合後對唱片、音樂著作權授權及視聽歌唱服務之影響等充分討論。

錢櫃及好樂迪為市場上前2大業者,相互為最主要的競爭對手,結合後視聽歌唱服務市場前二大事業,直接相互競爭態勢消失,從消費者移轉選擇及其他競爭者之競爭能力而論,顯著減損視聽歌唱服務市場的競爭機能,有拉抬價格的高度誘因,且消費者或競爭者無法有效對抗,有顯著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雙方事業結合對自身雖有明顯經濟利益,但相關不調漲價格、不減少服務內容等承諾,無法解決雙方結合後,長期對市場因消除主要競爭對手而漲價的誘因。

事實上,主要客層為上班族的錢櫃,以及受學生族群青睞的好樂迪,長期互為競爭關係,曾於2002年大和解,錢櫃入股好樂迪30%股權。2003年4月宣布合併,獲公平會有條件同意,但因經營理念及換股比例歧見又撤銷。儘管2004年雙方再度達成合作協議,以交叉持股方式合併,其後自2007年至2009年三度遭到公平會禁止,同時遭公平會開罰。事隔10年第四度闖關失敗,看來這門親事恐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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