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風險衍金新商品,銀行想賣要先審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銀行銷售TRF、DKO等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導致投資人損失慘重,立法院財委會3月底決議要求相關產品需經主管機關審核後才能銷售。金管會及央行昨日同步宣布,銀行未來若欲開辦新種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必須事先申請核准後才能開賣。

立法院財委會3月28日時決議,為維護金融市場穩健發展、維護投資人權益,銀行若向非專業機構或高淨值投資法人銷售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DKO)等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必須經過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才能進行銷售。

因應財委會決議,金管會修正「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及「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預計下周一(12日)生效。而央行也同步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自9月11日起生效。

金管會表示,銀行下周起若欲開辦新種類的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若銷售對象不是金融機構或淨資產逾200億元的投資法人,一律由原先的事後被查制改為事先審查制,意即開辦前必須先送件申請,經金管會或央行核准後才可開賣。

而為了在維護金融市場穩健發展、維護投資人權益之餘,亦保有金融商品創新彈性,金管會表示,只有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的「新種」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才需要事先送審,目前市面上的80種相關類型商品,則仍維持事後備查制。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7月底止,TRF與DKO的合計名目本金為507億元,較5月時的566億元持續下降,其中TRF的名目本金自367億元降至300億元左右。至於代表銀行潛在損失風險的存出保證金總額,截至7月底為300多億元,亦較5月底的416億元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