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陸境內資金不得以人民幣單位跨境匯出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根據大陸在外匯業務操作上的相關規定,大陸境內資金不得以人民幣為單位對外做跨境匯出,因此存款戶仍無法通過大陸的網路銀行約定人民幣跨境轉帳。

台商在大陸工作,拿到人民幣的薪資能透過台資銀行的網路銀行,經約定轉帳後將人民幣打入所指定的台灣地區銀行嗎?這是很多台商在作個人財務調度時所面臨到的困擾!

台灣在大陸唯一一家可對中國境內公民開展人民幣業務的台資銀行,亦是大陸第一家全牌照運營的台資銀行富邦金 (2881) 旗下富邦華一銀行,提供了以下的專業意見:根據大陸在外匯業務操作上的相關規定,大陸境內資金不得以人民幣為單位對外做跨境匯出(目前人民幣不是國際流通貨幣,跨境匯款仍需購匯為美元、港幣、日幣等外幣);個人購匯後,需進行資金匯出用途申報,並需提供相關憑證。因有此項規定,故目前暫無法通過網路銀行約定人民幣跨境轉帳。境外資金到台灣後,銀行解款時皆會詢問客戶是否轉換幣別,可于資金落地時同步完成。

富邦華一銀行在中國大陸經營已達二十年,在中國共設有24家營業網點,覆蓋城市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深圳、南京、蘇州、昆山、成都、武漢(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