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商品擬全面開放質借

【時報-台北電】不讓資金「凍結」,金管會主委曾銘宗29日表示,已要求金管會三局全面檢討,目前銷售出去的金融商品「還有哪些不能辦理質借」,預計8月底前完成檢視,未來朝開放方向,最快年底前即可讓投資人拿保單、基金、海外債券等,向金融機構辦理擔保借款。

先前證期局已宣布明年1月1日起開放券商辦理借貸款項業務時,可接受自家銷售的國內證投信基金、期貨信託基金、IPO股票、櫃檯買賣黃金現貨作抵押品,這部分曾銘宗要求開辦時間提前。

另外銀行信託業務以金錢信託銷售的境內外基金、股票、債券,也研議開放可作為抵押品,規模共新台幣3.67兆元;至於保險業部分則評估是否可以保單作擔保單,向銀行借款,如類定存保單、投資型保單等,只要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帳戶價值等,就可用來借款。

曾銘宗表示,如此一來資金不會凍結,投資人可更靈活運用,且不用解約就能動用資金,至於是不是可以借錢投資台股?曾銘宗說:「那也很好,不會限制用途。」

銀行局表示,由於國外銀行銷售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不是用信託架構,因此其客戶本來就可以用投資的商品辦理抵押貸款,但國內用信託架構,法律關係就相對複雜,屬於「受益權質借」,現行法規並沒有限制,目前先由信託公會研議可抵押的標的,銀行公會訂定受益權質借的自律規範,即可考慮放行。

至於保單抵押借款部分,香港盛行已久,主要是大額保戶用保單向銀行借款繳保費,不用積壓資金即有保障或累積資產,一般外銀保單抵押的門檻是5∼10萬美元,與壽險業目前的保單貸款一般是小額急用的方式有些差別。

壽險業者表示,舊有保單條款沒有空間辦理跨業質借,但新的保單可以設計,一般是富人理財的一部分,可借錢繳大額保單的保費,自己的資金可拿去投資更高報酬率的部分,保單則作為養老資產或遺產,若可開放此業務,會替壽險公司帶來大額的新商機。(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