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幣NCD,首波8月底上路

【時報-台北電】中央銀行6日宣布增訂外匯指定銀行(DBU)可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外幣NCD),將分兩階段上線,第一階段8月底啟動,但限發行固定利率外幣NCD,第二階段預訂明年1月啟動,全面開放固定及浮動利率,並且規定應提存款準備金,並且比照現行外幣存款的0.125%提存率。

央行官員表示,第一階段預訂今年8月31日上線,DBU可以發行固定利率外幣NCD,但是僅能透過票券商登錄於集中保管結算所;第二階段預訂105年1月4日上線,可發行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外幣NCD,並可由發行銀行透過票券商或自行登錄於集保結算所。

央行官員指出,外幣NCD包括法人或自然人均可認購,但主要還是提供法人資金調度為主,觀察行之已久的香港「存款證」(即與NCD相同商品)來看,次級市場散戶並不活絡,因此未來將進一步評估開放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發行。

銀行發行外幣NCD規定採無實體發行,次級市場須透過票券商交易;初期發行幣別配合外幣結算平台的美元、人民幣、日圓及歐元四種;發行面額各為10萬美元、10萬歐元、50萬人民幣及1,000萬日圓的倍數;發行期限為1周以上至1年以下;發行利率由發行銀行自行訂定,但不得結合衍生性金融商品。

央行官員說明,一般散戶交易的次級市場是採分割出售,將由金管會洽商央行訂定最低金額,央行建議各幣別最低金額為1萬美元、1萬歐元、5萬人民幣及100萬日圓。(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