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三新制 保障消費權益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5年6月30日電)金管會7月1日起推出3項新措施,包括信用卡紅利點數資訊每期揭露在帳單上;信用卡前期未付帳款,至少5%納本期最低應繳金額,避免債務過大;還有長照保單要依範本訂。

金管會推動「雙翼原則」,包含開放金融業務時,同步強化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機制。

金管會指出,7月1日將上路的3項措施,就是要強化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機制。首先是銀行要在每一期信用卡帳單上揭露紅利點數、到期日,以及使用範圍等資訊,銀行公會也要按季在網路上公布更新過的各銀行信用卡紅利點數方案,讓資訊透明化更即時。

其次是信用卡當期預借現金、前期未清償的消費帳款及預借現金等帳款,至少有5%要納入本期最低應繳金額。

金管會說明,這是為了避免消費者債務累積過大,也是在保護消費者養成有利自己的消費行為,現況除了原本本期應繳最低的10%金額,將再加上前期帳款的5%,5%的訂定是參考國內外機制後制定的,對照現況多數先還2%,可提早還清債務,又不會負擔過重。

再者是「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7月1日起,除市售相關商品更名為「長期照顧保險」,保單也要按示範條款設計,有利長照定義更周全,例如保戶經專科醫師認定,發生無法自己進食、如廁等生理功能障礙、失智等認知功能障礙,即符合長照狀態,可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