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天堂bye 台版「肥咖條款」來了 台商海外資產恐被雙重課稅

美版、陸版「肥咖條款」陸續上路,台灣原本暫未實施肥咖條款,今年以來海外大戶資產紛紛流入台灣 OIU 避稅,現在台灣版的「肥咖條款」也要來了,預計在 2019 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並於 2020 年與其他國家做第一次的稅務資訊交換,換句話說,利用資訊不對稱藏錢的機會越來越少,且台商恐被雙重課稅。

根據今年 6 月稅捐稽徵法增訂條文第 5 條之 1 及第 46 條之 1 規定,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依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進行稅務用途資訊 (含金融帳戶資訊) 自動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加強國際間稅務合作。金融機構和政府具有合法的權力可蒐集和提供個人資訊予外國政府,不受金融與稅務法律相關有關保密規定之限制。

依稅捐稽徵法授權,財政部日前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草案,一旦台灣正式實施 CRS,金融機構的客戶審查程序將分為兩階段,預計在 2019 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並於 2020 年與其他國家做第一次的稅務資訊交換。

目前全球已有 100 個國家實施 CRS,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帳戶的資訊透明化,讓逃稅者、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

台灣將正式加入全球反避稅陣營,也就是說,富豪們未來若是把錢放在有和台灣簽署資訊交換協定的國家,他們放在該國家的隱形金融資產,帳務將會全部攤在陽光下、無所遁形。

一、什麼樣的帳戶會受影響

依據草案,落入範疇的「金融帳戶」是指由上述金融機構所管理的帳戶,包含存款帳戶、保管帳戶、特定權益或債權帳戶、及具現金價值保險契約及年金契約等未來都會在申報範圍中。

二、誰會受影響

CRS 旨在搜尋「非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未來財政部將公告與我國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的條約、或協定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的國家或地區,金融機構將依據其執行盡職審查的結果,將屬於財政部公告的國家或地區居民的金融帳戶資訊,申報予財政部,再由財政部與締約國進行資訊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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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本草案也要求金融機構辨識其帳戶持有人的所有居住國資訊,而非僅審查是否為應申報國的居住者,即所謂的廣泛範圍法 (Wider Approach)。

值得留意的是,台灣已晚於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接軌 CRS,但受限於第一波無力跟大陸、香港交換,等於中國大陸可以看到台灣人在當地數以百萬計的資產資料,但台灣卻拿不到相對資料,之後台灣若和中國大陸、香港簽署 CRS 交換,台商在大陸的所得一清二楚,因為大陸所得要計入台灣所得課稅,台商恐面臨被兩邊雙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