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怎麼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文:歐陽姚

遺產怎麼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遺產怎麼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已經過世11年,但王家的遺產爭鬥官司還再纏鬥。一般尋常百姓家,財富沒有那麼龐大與複雜,不過,各種光怪陸離的爭產事件,也夠令人瞠目結舌的。

一個家庭,父母生養了三個孩子。大姊因為要分擔家計,所以早早出社會工作賺錢,老二讀師專(公費),老三最會讀書,一路讀到博士,而且博士學位還是到國外完成的。當父母過世,在分配遺產時,遭到兄姐嗆聲,認為他讀書已經花了家裡不少錢,不應再分財產。

此外,也有家庭長輩重男輕女,不願將財產分給女兒。或爸媽特別鍾愛某一位孩子,希望將財產全數留給他,卻造成手足對簿公堂…等不幸事件。

當然也有好的案例。一位朋友因為老母親需要人照顧,所以自願提早退休。平時老媽媽就住在她家裡,由她負責照顧。遇到她要出國旅行時,其他4位兄弟姐妹,就輪流到家她裡來陪伴老母親。老媽媽一直活到90高齡才離開,過世後留下二個銀行帳戶。一個帳戶內有一筆500萬定存;另一個是老媽媽的退休金帳戶,扣除媽媽每月開銷,大概只剩100多萬元。

辦完媽媽喪事後,大哥召集兄弟姊妹一起開了個會。大哥表示,因小妹(朋友排行最小)負責照顧媽媽,問大家同不同意500萬元由小妹繼承,另外的100多萬,才由其他4人平分。

結果大家都同意,完全沒有爭財搶產的情形發生,兄弟姊妹都認為情感第一,金錢不重要。媽媽雖然過世了,但手足間還能維持親情,實屬不易。

遺產怎麼分才公平?

其實長輩的財產怎麼分,都很難滿每一個人的意;因為各有各的立場,每一個人想法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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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家境頗為富裕的朋友,生了一兒一女。夫妻表示:當他們不在人世後,房產要留給兒子(因為要供祖先牌位),其餘的現金、股票與珠寶…女兒也可以分配;但書是,女兒既然得到娘家的財產,當父母生病了,也要回來照顧。

身為父母的我們,都覺得這樣的分法與要求還算合理。不過朋友卻說:她的女兒不滿意,認為父母偏心(原因是房地產位於台北市的精華區)。

*分遺產 情理法 兼具!

如果不是達官顯貴或富可敵國的企業家,一般市井小民,遺產不會大到很難處理。像上述重男輕女的父母,要求女兒放棄繼承一事。女兒若是覺得不公平,可以不簽放棄書,與其他繼承人均分;即使父母留有遺書,將遺產全數留給兒子。女兒還是可以透過法律,拿到他的特留分。

其實遺產分配可多可少,但完全忽略其中一個孩子的權益,就有些說不過去;除非這孩子有忤逆不孝等罪證確鑿之情事,就另當別論。

若是實在擺不平,也不用寫遺囑了。就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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