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無預警停止營運 信用卡支付速列爭議款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擁有國內、兩岸和區域國際,多達47個城市、62條航線航權的遠東航空,今(12)日上午無預警暫停售票系統服務。隨後也由發言人出面證實,公司因為長期營運虧損,再加上資金籌措困難,將於明(13)日起停止一切飛航營運。

根據觀光局統計,遠東航空無預警停止營運,初步影響預計出團、出境旅客120團,計3,251人;預計回程入境旅客5團,計157人。民航局晚間也出面表示,遠東航空國際兩岸線部分,共計滯留在外旅客約有500多人,團客部分已請旅行社協助處理。而國內航線部分,則緊急協調立榮、華信增開班次、放大機型,共16班次協助疏運。

遠東航空對外宣布停止一切飛航營運後,松山機場國內航廈的櫃台,從下午開始湧入退票人潮,且持續到晚間不減,但櫃檯已沒錢可退,僅能開始線上登記資料,經營狀況相當不佳。

事實上,遠東航空前(2017)年就傳出財務有問題,而董事長張綱維也一直頗受爭議,除了透過高度財務槓桿操作,還同時擔任多家公司的負責人。目前外界傳出張綱維已失聯兩週,只留下一份遺書,但交通部晚間與遠東航空代表開會時,轉述表達張綱維答應將於明早出面說明。

針對遠東航空無預警停止營運,許多消費者權益受損,除了可至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外,消費者也可持續關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交通部觀光局網頁,以掌握最新訊息。

消保處指出,若民眾是直接向遠東航空購買機票,並以信用卡支付機票費用,依照信用卡國際組織作業規定,業者因營運不善歇業致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時,刷卡人可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賠付程序,請求銀行返還機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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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必須注意的是,自消費日起算540日內的交易才可列為爭議款項,且申請爭議款項時間為業者停止服務後120日內,須向發卡銀行提出,因此消費者儘速洽詢發卡銀行進一步詢問,以免權益受損。

另一方面,向旅行社購買團體旅遊行程而搭乘遠東航空班機的消費者,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契約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一旦發生此種情形,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給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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