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商銀:遠東銀行董事會通過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三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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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銀行董事會通過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三十億元

3.發行總額:新臺幣三十億元

4.每張面額:未定

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不超過10年

7.發行利率:未定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提升資本適足率,取得長天期資金供業務成長所需

10.承銷方式:未定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5.簽證機構:未定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未定

18.買回條件:未定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