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基法8次 華航遭裁罰200萬

違反勞基法8次 華航遭裁罰200萬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今年1、2月違反勞基法的企業70家,其中在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有44筆、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17筆、假日工資未給或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16筆,都分別單筆裁罰2到30萬元不等,其中華航裁罰次數與罰額最多,合計新臺幣200萬元。(李明朝報導)

有關今年1、2月違反勞基法的企業, 桃園巿政府勞動局表示,根據勞動局相關的檢查等結果,其中,「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及「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等情形,仍為事業單位最常違法行為,為避免勞工因超時工作而過勞,及保障桃園市廣大勞工權益,勞動局將持續加強對桃園市轄內各事業單位行號,實施定期與不定期之專案勞動檢查,違法者將處以新臺幣2萬到30萬元罰鍰。

這次勞動局公布違反勞基法企業總共70家,其中,裁罰次數與罰額最多的是「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局勞動條件科周賢平科長說,華航公司「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有七筆,國定假日未加給工資一筆,合計裁處筆數共8筆,裁處金額合計新臺幣200萬元,是這次公布名單企業中,裁罰次數與罰額最多的企業。

勞動局表示,如果勞工或者企業對勞動法令有所疑義,可向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洽詢。

照片:勞動局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