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不縮水 留愛傳世代

「death and taxes」死神與稅賦,這句出自美國開國元老富蘭克林的名言,意指注定要發生、不可避免的事。

人皆有一死,但相信不論東西方的人,都會希望「少繳一點稅」。只要手中有資產,生前轉移給下一代,會有贈與稅;死後傳承,會有遺產稅。打拼了一輩子的辛苦錢,如何在保留給子女的同時,合法減少稅務的支出?勤業眾信稅務專業會計師莊敏瑜,提供以下不可不知的三大方法和原則。

方法一: 

生前贈與 妥善運用免稅額

贈與,是指財產持有人還在世時,就將資產贈與給下一代。不論資產的屬性是現金、不動產(土地或房屋)還是股票,都需要根據資產的價值課「贈與稅」。

莊敏瑜提醒,台灣對於贈與稅免稅額的規定,每人每年「總計」是220萬元。也就是 ,如果某甲在2018年送給孩子220萬的現金,或是價值220萬的一棟房子,是不需要被課贈與稅的。

贈與「現金」是最單純的情形,假設一對夫妻,一共擁有2200萬的現金,先生每一年有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額、妻子也是一樣;夫妻倆一年的免稅額總共就是四百四十萬元。假設這筆錢,全部都要贈與給小孩,莊敏瑜指出,利用「逐年贈與」的方法,一年贈與小孩440萬元,只要五年時間,就能將2200萬全部轉移給小孩,且不會被課到贈與稅。

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死亡前兩年贈與的財產,仍需被計算「遺產稅」,所以若想透過贈與的方式傳承資產,必須及早規劃才能達成節省贈與稅和遺產稅的目的。如果是更高資產的人,例如手中現金、股票或不動產價值超過一億元,「遺產稅」的稅率計算就是20%,莊敏瑜指出,這種情況更需要提早規劃以贈與的方式給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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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是贈與「股票」。若某甲贈與孩子的是上市櫃公司股票,看得就是贈與當天、用該檔股票收盤價計算出來的市值。

例如某甲手中有十張台積電股票,2018年8月10日的收盤價是245元,所以某甲手中的台積電市值共計245萬元(245元*1000股*10張)。如果某甲在這一天一口氣將十張台積電全部贈與孩子,贈與的價值就超過了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額,一種方法是只贈與八張,總市值就不會超過220萬。

然而上市櫃股票與現金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要股市有交易,股價就會改變,所以某甲剩下的兩張台積電股票,到了2019年,市值會比2018年的時候多、或少,沒有人可以預測。也許2018年的時候避開了贈與稅,卻在2019年因台積電股價下跌,導致可以贈與給孩子的股票價值,損失的比當時避掉的贈與稅還多。

有人可能會問,那乾脆把十張台積電股票賣掉變現,拿到245萬的現金,再「逐年贈與」給孩子?同樣的,誰能預測股價呢,若是不賣股票,隔年股價漲破300元,為了避稅而提早變現的人是否就會「捶心肝」!況且,現金還有因通膨導致購買力下降的問題。只能 稅務規劃不可能「完美」,能利用節稅原則省下錢才是重點。

第三種情況,是贈與不動產,又可分為土地和房屋。贈與的價值多少,不是看市價,而是看公告現值。

莊瑜敏表示,以台灣目前五十歲到七十歲的人口來說,相信多數人手中的房子,是在二、三十年前就購入,如果房子又位於蛋黃區,增值的幅度肯定相當驚人。這會帶來什麼問題呢?

舉例來說,某一棟位於大安區的房子,市值也許高達5000萬,公告現值是2500萬。在2500萬元價值內的資產,「遺產稅」是10%,也就是說,如果房屋持有人選擇「死後繼承」的方式將房子轉移給小孩,只需被課250萬元的遺產稅;可是如果選擇生前贈與,除了要被課贈與稅,還會被課土地增值稅。

繼承人(孩子)繼承不動產後,土增稅不繳納之外,還從繼承那一刻重新起算。但這是否表示,像這類持有很久、土地房屋現值漲很多的不動產,都該選擇用「死後繼承」的方式給下一代,才能節稅?勤業眾信經理謝秉璟表示,不動產當然也可以用上述「逐年贈與」的方式,把持份分批贈與;但他也特別提醒: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轉移財產前,一定要先「試算」各種方法可能產生的稅額,才能找到最合適的節稅方法。

贈與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自2017年5月12日(含)以後,贈與稅的「應納稅額」,是贈與人同一年內贈與的總額,扣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的「課稅贈與淨額」,乘以規定稅率,再減去累進差額,計算出全年應繳納的贈與稅額。 稅率級距及速算公式如下:

原則二:

死後繼承

財產分配不可抵觸「特留分」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時,遺囑寫著,其名下所有不動產、股票、存款全部給予孩子張國煒。當時大房所生的三個孩子主張遺囑無效,因為父親的遺產分配,侵害了他們的「特留分」。

台灣的繼承法規,延襲大陸法系國家的制度,設定了「特留分」,是法律設計出來對遺產繼承人的最低保障。就算財產持有者在生前就擬好遺囑,若違反特留分,還是可能無效。 「可能」無效的原因是,如果當年張榮發大房的孩子,對父親將財產全部留給張國煒沒有任何意見,財產分配還是可照遺產執行。

另一個要認識的名詞是「應繼分」,就是按照繼承人的「人數」,依其繼承順位可以獲得遺產的比例。遺產繼承的順位分別是: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孩子)、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舉例來說,某甲可分配的遺產是1000萬元,繼承人有三名孩子。最公平的算法,就是1000萬元除以三;但若某甲希望將遺產多分配一點給較為孝順的老大,此時最重要的原則是不能侵犯老二和老三的「特留分」,也就是應繼分的二分之一。

所以,老二和老三的特留分,就是1000萬元的六分之一。換句話說,只要老二和老三都個別分到將近170萬元遺產,剩下的要全部由老大繼承,在特留分的規定上就無爭議了。

原則三:

財產信託 利息仍需課稅

如果擔心財產提早贈與孩子,家產會被「敗光」,也可以透過「信託管理」的方式,例如與銀行簽訂資產分配計劃,將信託財產每年按比例分配給子女(受益人);或是信託期一到,受益人才能提領。

莊瑜敏用「導管」來形容信託的性質。如果某一筆資產,在信託帳戶當中獲利,例如信託現金,會有銀行利息;信託股票,可能會有股利股息的分配,這些獲利,誰是受益人,誰就必須根據他適用的所得稅率繳納所得稅。

所以如果某甲將台積電的股票交付信託,並且約定受益人20年後才能提領,這20年當中台積電所配發的股息股利,受益人都要繳納。莊瑜敏提醒,當信託金額非常龐大時,務必要妥善設計信託的制度,「至少每年給受益人一些錢去繳稅。」否則這20年受益人不但拿不到任何財產,還得年年支出所得稅。

同場加映:

家族企業的未上市股票繼承

台灣的產業結構以中小企業為主,許多是家族事業,股票並未公開發行。謝秉璟指出,未上市股票沒有市值,所以是以淨值計算,一樣適用每人每年220萬的遺贈稅免稅額。

家族事業的未上市股票,需要考量的一個地方是,如果把股票無條件地贈與孩子,有可能孩子在不清楚狀況的情形下將股票變賣,「這是有可能危及經營權的」,莊瑜敏提醒,此時除了可以選擇先將股票信託,也可以採用閉鎖性公司、限制股票轉讓處分的條件,例如:轉讓後幾年內不能賣出、出售股票前需得到全體股東或多少席次的董事同意等等。

信託的話變賣不了,受託人某某某,信託財產專戶,在股東名冊上。閉鎖性公司,限制股票轉讓處分的條件,例如幾年內不能處分,或是必須全體股東合意,或三分之二董事同意。

節稅的方法很多,但莊瑜敏多年執業的心得,她認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稅務是非常個人的事,要選擇生前贈與還是死後繼承,沒有一定的答案,端看每個個案當時的需求和背景,「很多事情用google也看不到」。她笑著說,如果都有統一的做法和答案,世界上也不需要會計師了。在規劃稅務前,至少打電話,諮詢一下會計師,馬上可以知道哪些作法可能不對,免去繞路的功夫。

本文轉載自遠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