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照護基金啟動 因公傷殘皆可領補助

警政署今天(25日)指出,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理事長郭台強及最高顧問葉國一日前發起成立「公益信託警察醫療及照護基金」,該基金諮詢委員會已於18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核定發給日前遭酒駕女子撞傷截肢的新北市員警陳昭宏緊急慰助金新台幣50萬元,以及執勤遭砍的員警張家逢20萬元。 警政署指出,新北市警局巡佐顏燄祥、台南市警局警員傅國禎及雲林縣警局警員劉耀仁等3人,因執行職務中突發疾病導致全失能,現於醫療療養中心或護理之家就養,自今年8月起至12月止,照護基金將發給每人每月2萬5千元就養補助。另外,為照護因公受傷、失能或死亡的員警,該基金也已研訂醫療照護、安置就養或死亡濟助等相關補助費申請要點,近期將函請各警察機關、學校轉知符合資格人員提出申請。 警政署表示,傅國禎是在2010年2月13日執行勤務中,因腦溢血致全失能,由年近80歲的高齡母親照護,他同時也是今年南台大地震的受災戶,家中經濟陷入困境。警政署長陳國恩25日上午特別親自前往探視並致送安置就養補助費用,並請台南市警局繼續給予關懷及協助。陳國恩強調,針對因公傷殘、死亡的員警,警政署一定會提供最大的照顧與協助,讓所有警察人員能勇於任事、無後顧之憂,致力警察工作。 警政署指出,警察工作性質特殊,必須長時間輪服勤務,罹患疾病及發生意外的機率明顯較一般公務人員高,但現行警察人員照護制度僅侷限「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全失能)、半殘廢(半失能)或殉職者」,至於其他因公傷殘或死亡人員則未納入照護對象,因此,中華民國警察之友總會基於社會公益、關懷警察,發起成立「公益信託警察醫療及照護基金」,做為警察執法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