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台-負利率時代下 壽險業的契機與展望

工商時報【張士傑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 目前銀行存款利率雖不至於為負值,但若依費雪方程式(Fisher equation),實質利率近似為「名目利率」減去「通貨膨脹率」,面對台灣存款年利率幾乎跌破1%,2016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約1.09%的情境下,等於已進入實質負利率時代。 事實上,負利率可解讀為政府對於貨幣政策的「降息實驗」,嘗試誘導企業及個人加速投資與消費行為,預期透過貨幣貶值,達到增進出口競爭力,促進經濟成長與提振股市等效益。因此,負利率的理性預期,是降低境內面臨的通縮壓力,與促使金融機構調整資產配置組合,將短期資金挪移至長期資產項目。 由於銀行透過存、放款等交易扮演儲蓄與融資功能,而保險公司透過保險契約成為風險管理與理財工具,寬鬆貨幣政策與超額儲蓄的社會型態引導間接金融發展,造就金融產業快速成長。因此,當民眾將資金儲存於銀行所滋生的利息無法跟上物價上漲的速度時,很自然地,充沛的資金將移轉成為保險費、大量流入保單價值收益較 銀行利息為高的壽險公司。 反觀台灣壽險業的發展,進入低利率環境雖已逾10年,壽險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也已超過10年不到3%,在此環境下,壽險新契約保費反而不斷創新高,自2010年起已正式突破兆元,至2015年若加上續年保費,壽險業每年保費收入近3兆元,在金融市場的重要性越來越高。 就保險契約而言,監理機關依法授權所訂定的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為各壽險公司提存準備金的依據。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愈高,壽險準備金提存壓力愈小、反之若利率愈低,則提存金額愈大。保單預定利率,則是各壽險公司用來計算保險費的依據,高利率時代,保險費相對低廉。 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雖不等同保單預定利率,但若壽險公司的保單預定利率高於責任準備金利率,必須從自有資金多提存保費不足準備金,因此壽險公司會設計保單之預定利率與法定責任準備金利率相當的商品,以減輕帳面提存壓力。自2016年起,台灣10年期公債標售的利率為0.63%,而30年期公債僅為1.28%,已是歷史的新低紀錄,根據金管會訂定公式計算,長年期新台幣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將正式跌破2%。很顯然地,未來保費將會提高。 同時,依據標普全球評等的報告,發現負利率下的市場怪現象,是民間借貸爆增、銀行獲利下降與保險業因為無法依計畫管理長期資金,導致新發行保單的繳費年期因而縮短。全球負利率環境似乎也無助於實體經濟的成長,但可能助長資本套利行為,持續推高的資產價格,亦將加劇社會貧富差距,衍生社會安全的疑慮。 因此,於負利率環境下,就壽險市場監理而言,為求符合社會公共利益,政府對於保險商品定價的管制與指導,應適時地維繫「看不見的手」的市場機制,保險商品已逐漸成為社會大眾的風險規劃與投資理財之必要金融消費,已具備顯著的公共利益,適當地擬定新契約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政策,不僅可滿足與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亦兼顧保險業履行契約承諾的能力。 而就保險機構監理而言,政府若期待壽險業扮演協助實體經濟發展的推手,就必須著眼於直接投資的鬆綁與有效的事後監理。政府應放寬壽險業參與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的法規限制,鬆綁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可出任董監事,保險業資金可投入基礎公共建設,有利帶動經濟成長,落實公私夥伴的雙贏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