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門檻、閉鎖期放寬 投信發基金 二大項鬆綁

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為有利投信業者因應變化快速的市場,金管會再度鬆綁投信發基金的限制。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周惠美26日指出,此次針對新投信發行首檔基金的規範進行鬆綁,將基金規模門檻從新台幣30億元調降為20億元、閉鎖期也從6個月縮短為3個月,募集期間從不可展延,開放可展延。 第二則是針對現有投信要發新基金、追募基金,不用逐案經董事會通過。 金管會昨日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周惠美表示,過去新設立的投信公司發行首檔基金時,若是封閉式基金規模最低是20億元、開放式基金規模最低是30億元,但現在少有投信發行封閉式基金,加上時代環境變遷,決定將首檔基金規模降低到20億元,閉鎖期也從6個月縮短為3個月。 對於投資人來說,以前要等六個月後才能贖回,現在三個月後就可贖回,增加資金運用彈性。 但今年以來僅新加坡大華銀投信一家業者在5月時向金管會申請設立投信事業,周惠美表示,大華銀投信最快12月可獲核發營業執照。 至於現有投信,周惠美表示,現行投信不管是募集新基金或追加募集基金都要逐案報董事會通過,法令放寬後,未來投信一年要發多檔基金也只要「包裏式地」提報一次董事會,由董事會授權相關部門,相關經理部門可就當年度或一定期間內預計募集的基金計劃進行新基金募集、追募,讓投信在基金募集的流程更簡便。投顧方面,金管會取消投顧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業務需經營滿兩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