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美電子: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據本公司104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4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18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額新台幣400,000,000元,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期限三年,除依本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甲方普通股、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之償還資金預計由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並於債券還本付息日或到期之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備付到期本息。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03年12月31日止,章程所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89,799,000元整,分為58,979,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931,620仟元(依經會計師查核之103年度財務報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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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本公司相關財務報表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1)受託人名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約定事項:詳雙方簽定之受託合約。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華南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38號。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係約定本次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承銷所需之相關事宜。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任保證合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請參閱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