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華南產物保險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遭處罰鍰240萬元及3項糾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0)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新臺幣240萬及3項糾正。

1.事實發生日:107/02/12
2.違規情形:金管會於106年度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子公司華南產險有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
3.罰鍰金額:罰鍰新臺幣24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1)106.11.16收受金管會所提缺失事項之陳述意見通知書,即於法定期間內函覆陳述意見書。
(2) 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240萬元,並予以3項糾正。
5.預計改善措施:子公司將依照處分文內容處理。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罰鍰新臺幣240萬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