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通訊:2015年9月3日經濟日報C3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3

2.公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日經新聞報導華冠將與印尼行動電話經銷商Tiphone Mobile Indonesia

共同出資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興建一座工廠,......」。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投資案相關程序尚在進行中,待相關程序確認及完成後

依規定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