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公告105年2月6日地震對本公司影響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06

2.公司名稱: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聯華電子今(6日)發表聲明,2月6日凌晨發生於南台灣之芮氏

規模6.4級地震,對公司營運影響有限。所有廠區人員均安,南科12A廠的自動安全

機制啟動,自動化設備因應地震停機,生產中的晶圓受到影響,現正恢復正常運作

中,晶圓出貨將不受影響。聯電新竹各廠未受影響,對公司營運將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