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公告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部份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4

2.函請補正期限:104/07/31

3.補正內容: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示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36及95頁內容。

4.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