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大印度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群益大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群益大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乙案,自104年11月30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及外國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含NVDR)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投資於印度及其企業所發行而於美國、英國、盧森堡、新加坡、大陸地區及香港等國交易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群益大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