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阿里百億創業基金,經部:陸資照遊戲規則走

【時報-台北電】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擬提供台灣年輕人百億元創業基金,經濟部昨(3)日表示,創業基金屬於陸資來台正面表列項目,盼阿里巴巴能依法以陸資「開大門、走大陸申請」,若再以星國外資身分來台申請,絕對會直接駁回。

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則表示,政府「不樂見」馬雲向我年輕人招手,台灣提供年輕人創業的資金很多,但創業「錢」不是最重要,也不意味有錢就會成功。國發會則以「年輕人在台創業,政府挺你」為題發布新聞指出,大陸法制環境較不透明,許多潛規則將提高創業風險,非新創事業最好的發展環境,創業基金並不能改變這一事實。

經濟部官員表示,陸資來台設立創業基金,於法有據,陸資不能具有控股能力,亦即持股不得過半,因此得與台資或其他外資合作。未來此公司轉投資也必須要另外申請許可,並由主管創業、創投的經濟部工業局審查,且此家陸資也不能對其轉投資公司具有控制權。

阿里巴巴於民97年以星商名義來台註冊,去年風光在美股掛牌上市後,經濟部認為阿里巴巴陸資事實明確,且對對人事、 財務、會計權具控制權,先以股東結構申報不實開罰12萬元後,再要求8月24日前撤資。(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劉靜瑀、呂雪彗、于國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