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全球經商環境評比,台灣持平11名

【時報記者沈培華台北報導】世界銀行於10月26日發布《2017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7),於190個經濟體中,我國經商便利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全球排名第11名,與去年排名相同。

今年全球排名前10名經濟體分別為:紐西蘭(第1)、新加坡(2)、丹麥(3)、香港(4)、韓國(5)、挪威(6)、英國(7)、美國(8)、瑞典(9)、馬其頓(10);紐西蘭擠下新加坡晉升第1名。我國排名第11名,優於澳洲(第15)、德國(17)、加拿大(22)、馬來西亞(23)、法國(29)、日本(34)及中國大陸(78)。

國發會表示,由近年世銀評比的觀察,全球區域以東歐國家推動經商環境評比改革表現最為積極。其中,馬其頓由2014年第30名推進至今年第10名,愛沙尼亞排名第12及拉脫維亞第14,緊追台灣之後,喬治亞今年進步8名推進至第16名。此顯示,東歐國家積極改革經商法制與國際接軌之強烈企圖心,值得我國注意與學習。

另外,我國10項評比指標排名,依序為:「電力取得」(第2)、「申請建築許可」(3)、「執行契約」(14)「財產登記」(17)、「開辦企業」(19)、「保護少數股東」(22)、「破產處理」(22)、「繳納稅款」(30)、「獲得信貸」(62)、「跨境貿易」(68)。其中,「申請建築許可」、「執行契約」、「財產登記」、「保護少數股東」、「繳納稅款」等5項指標,再創我國歷年最佳全球排名。

國發會表示,我國目前排名全球第11名成績雖佳,但對於改善整體經商環境仍有努力的空間。國發會將進一步會同相關機關推動後續改革事項,包括支持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整併重整及破產法於單一法典,提升法院處理企業債務之效率,建構與國際接軌之現代化債務清理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