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還是繼續趴趴走 阿扁的保外就醫能否去政治化?

前總統李登輝(左)與前總統陳水扁(右)。(照片來源:李登輝(Lee Teng-hui)臉書專頁)
前總統李登輝(左)與前總統陳水扁(右)。(照片來源:李登輝(Lee Teng-hui)臉書專頁)

撰文/今周刊 梁凱傑

隨著前總統陳水扁不斷放話又參與助選,蔡英文總統建議別將其言論政治化的同時,不禁讓我們想問,保外就醫制度是否也可以回歸其保障醫療權的本質,同樣去政治化?

隨著年底六都選舉逼近,保外就醫已3年多的前總統陳水扁近日來動作頻頻,除了在高雄的競選造勢晚會上,上台與參選市議員的兒子陳致中擁抱致意,違反中監訂定四不原則中的「不上台」原則;亦持續在LINE通訊軟體的群組「新勇哥物語」裡放話,日前更大爆總統蔡英文在官邸密會柯文哲夫婦、談論未來雙方在市長選舉的合作意願,導致媒體拿這則爆料追問蔡總統,逼得她脫口說出:「將這樣的消息來源政治化,對於陳前總統的保外就醫不會是一件好事情。」

蔡總統的「重話」是意有所指亦或無心之語,尚無從得知,但若純粹檢視陳前總統是否愈來愈模糊了病人、受刑人的界線;愈來愈「調皮」了起來,答案卻是肯定的。

違規卻無實際懲罰
測試底線歹戲 一再上演

自從前屏東縣長伍澤元以糖尿病為由申請保外就醫,並在停止羈押期間於1998年成功當選立法委員,立法院便於2000年通過了俗稱「回籠條款」、「伍澤元條款」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明訂「停止羈押者,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外,未經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並於2003年通過《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將受刑人的保外就醫也納入同樣規範。

單看近一年來,阿扁的對外活動情況,可以發現因病保外就醫的他,包括去年5月入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今年元月前往翠山莊拜訪李前總統,已然多次明確觸及主管機關台中監獄事先訂定的管理原則。而中監雖持續在事後提高對扁的活動限制與管理力道,也一再警告扁對於保外就醫資格應珍惜勿自誤。然而,無論規範訂得如何嚴格,少了實際懲罰,終究如同道德勸說一般,讓這場測試底線的歹戲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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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扁的保外就醫歷史,從201515日獲准保外就醫起算,至今已過了39個月、歷經13次展延,最後一次是從今年2月初延長至54日止。從當初矯正署引用「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核准扁的保外就醫資格,對照扁近日來的諸多舉止,不免令大眾難以理解,他依然是個隨時有性命之憂的重病患者?

翻開《監獄行刑法》第58條,當監獄內不能提供受刑人適當之治療時,獄方會報請法務部裁示,可執行的手段包括戒護就醫、移至病監或保外醫治。其中,又以保外就醫的案例最少,甚至被形容「人快死了,才有可能保外就醫。」

保外就醫條件如此之嚴苛,政客們卻宛若幸運兒般容易雀屏中選,曾通過保外就醫的政客包含前彰化縣議會副議長粘仲仁、前屏東縣長伍澤元、前立委吳德美等;粘仲仁與伍澤元分別在1998年與2001年棄保逃往中國。「保外就醫」保障受刑人醫療權的同時,是否同時成了政客們的「特權」,常令民眾質疑。

保外就醫資格難取得
政客多能中選 被疑特權

根據矯正署2015年底資料,因保外就醫核准在外的人數平均約維持在300500人,有逐年上升之趨勢,而每年在保外醫治期間死亡的受刑人約為80120人,亦有逐年上升之趨勢。換算後可以發現,保外就醫者也相當於有著25%的死亡率,受刑人獲准保外就醫的病情嚴重程度不言可喻。相較於一般受刑人多已病入膏肓方能出監,對政客而言似乎相對寬鬆。

保外就醫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受刑人的人權,但由於陳報標準須經過人為評斷,致使民眾多有質疑,不僅讓一般重病受刑人權益受影響、傷害司法體制的公信力;對於真正重病而保外就醫的政治人物來說,也是不公平的,例如吳德美於保外就醫期間深居簡出,201512月病逝家中。

4月7日,獨派團體「喜樂島聯盟」在高雄舉辦成立大會,阿扁雖未親自現身,但卻藉由錄製影片方式參與,並提到:「寧願用自己的不自由,去換取台灣永久的自由,台灣要成為獨立國家進入聯合國」。此舉是否有違規,中監目前表示仍研議中。

如今,阿扁再次透過「新勇哥物語」,放話要出席54日的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並號召支持者認購餐券共襄盛舉,持續挑戰中監底線。假如中監提出的事前約法三章依然沒有約束力,傷害的不僅是中監的威信、民眾對「保外就醫」的觀感,更是人民對司法公正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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