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就是省錢 會計師提供3種省稅方式

聰明報稅專題報導(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8年4月22日電)錢難賺的時代,花錢更要錙銖必較,繳稅也不例外。會計師表示,5月的綜所稅申報雖是國民應盡義務,合法節稅亦是民眾應有權益,畢竟「省稅就是賺錢」。

以下節稅方式可為民眾省下血汗錢。

一、增列扶養親屬

勤業眾信(Deloitte)稅務部協理王瑞鴻表示,不論是剛出社會的小資族新鮮人,或已組成家庭的雙薪家庭,都可透過增列扶養親屬減輕稅負,每多申報一個撫養親屬,可再享有8萬8000元免稅額,若受撫養年滿70歲的直系尊親屬,可再多減除4萬4000元免稅額,可以藉此拉高免稅門檻。

不過,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雖已取消,但仍須滿足「共同居住」與「扶養事實」2要件,才能申報扶養。此外,雖子女只要有扶養父母事實,皆可申報扶養,但稅法規定僅能其中一位申報,因此子女間必須先協商,避免為了節稅傷和氣。

二、善用各項扣除額

列舉扣除額包括捐贈、醫藥及生育費、保險費、房貸利息或房租支出等。其中,保險費是最常見的申報項目之一,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包括壽險、國民年金、農保、勞保、軍公教保險等),皆可列舉扣除。

安永(EY)稅務服務部協理陳人理提醒,納稅義務人欲列報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扣除額時,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且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2.4萬元;四口之家若皆有投保,保險費扣除額上限可達9.6萬元。因此越多家人投保,節稅效益越大;越早投保,也能更早享受節稅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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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妻合併申報者,可利用主要所得分開計稅原則

安永(EY)會計師林志翔表示,自民國103年度綜所稅申報起,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共有5種計算方式,雖然看起來複雜,但只要掌握「主要所得分開計稅」的原則,就能夠化繁為簡,輕鬆申報綜所稅。

林志翔說,夫妻都是受薪階級,且丈夫薪資較高,申報時可採夫妻薪資所得分開報稅,並由丈夫當納稅義務人,享有扶養親屬免稅額與相關扣除額等;若夫妻雙方都屬於高所得,所得也差不多,且所得來源屬於醫師、律師之類的執行業務所得,則可採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節稅效益就會大很多。

林志翔指出,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一樣,最好還是先經過試算,選擇最省稅的方式申報。且現在國稅局很貼心,只要透過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計算5種計稅方式,並用最有利的方式申報,納稅人其實不用過度擔心。

但他也提醒,不論夫妻選擇哪一種計稅方式,每一申報戶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上限為27萬元,夫妻不能累計,且超過部分就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