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跟老闆談「加薪」就成功!
文:歐陽姚
一場「中小企業家」聚會。有老闆笑談了一件應徵趣事:一位名「嘉興」的應徵者,雖然學經歷都不錯,不過卻因為名字的諧音,犯了忌諱,因而未被錄用。
企業主表示:天天聽到有人在公司,喊「加薪、加薪」,不斷提醒其他員工,不是自討苦吃嗎?
可見替員工「加薪」,是雇主多麼不願碰觸的問題。
*先有價值 才能談價格!
一位同業,到某傳播公司應徵「企編」職務,並獲得錄用。經過試用期,雙方對彼此都很滿意。
奇怪的是,同業發現,公司每月有一集「節目腳本」是外稿,仔細觀察,並非人情或其他因素,純粹是前任「企編」,不勘負荷。
同業覺得自己可以完成,無須外發;但又不想白白多接工作,於是想向老闆建議,收回外稿,由自己完成,不過要加薪。
在敲開老闆辦公室大門前,同業先自我評估對公司的價值。
一是、工作表現不錯,經常受到老闆讚許。
二是、收回外稿,確實可以替公司節省成本。
於是大膽與老闆展開對話。當他表明想法後,老闆直接問他想加薪多少?同業回答:只是想證明自己的工作能力,並替公司節省部分成本;至於加薪金額的多寡,當然是由老闆決定。
老闆只思考片刻就決定,外發稿件的50%稿費,作為加薪金額;同業也欣然接受。算是主僱雙贏的成功案例。
同業談加薪前:先考慮了自己對公司的價值、也有解決方案、更能替公司省下50%成本。所以才能夠第一次跟老闆談「加薪」就成功!
不過,不是每一位老闆都能接受員工主動加薪的要求。
一位在才藝補習班,教授才藝的老師與班主任談加薪,就鎩羽而歸。
起因是這位才藝老師,得知在別家才藝教室教授同樣課程,每堂課的鐘點費,比起自己多出100元。
才藝老師覺得自己教學認真,行情不應該比市場低,於是主動找班主任談判;不過班主任卻認為,教材是由才藝班提供,不同一般需要自己準備教材的才藝教室,所以鐘點費低一點是合理的;才藝老師則認為,自己也可以編寫教材,只不過配才藝教室的教材。
至此,談判陷入僵局,班主任無意調薪,最後才藝老師選擇黯然離職,算是雙輸案例。
資源分給誰?原本就是很現實的問題。作老闆應該有接受員工主動敲門談加薪的雅量;員工在推開老闆大門談加薪前,還是要先掂掂自己的斤兩,若是能提出增長業績或減少成本的實際方案,加薪的機會比較大!此外,最好摸清楚老闆的個性與底線,並做好萬一遭到拒絕時的準備!
*同場加映 !
加薪方法有很多種,除了直接調整薪水;若能拿到公司的股權、進一部參與企業分紅,也是加薪的方式。
一家連鎖企業,某分店店長因為帳務出錯,遭到責罵。店長一氣之下,就遞出辭呈,沒想到公司也沒留人,直接批准。店長失去工作還不打緊,連帶5%股權也被收回,損失很大。
有人受害;就一定有人受益。此案受益者就是一直認真負責的副店長,接任店長職務後,除了薪水增加,還意外接收了5%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