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推動年金改革先消弭給付差異強化自負行為

工商時報【主筆室】 根據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的資料顯示,2015年的中央及地方政府潛藏債務總計為新台幣17.75兆元,雖較2014年的18.05兆元降低1.67%,卻比2010年的13.02兆元大幅提高36.33%,代表退休金制度及社會保險「台灣年金獸」的膨脹速度相當驚人。如果社會無法儘快收斂共識、進行相關改革,全民不僅將要面對退休制度的入不敷出,甚至面臨破產的窘境外,讓龐大的年金財務壓力轉嫁給全民共同承擔,屆時國家財政將更加困窘,也會造成社會的不安與動盪。 過去在陳水扁與馬英九總統任內共十六年的執政期間,年金改革議題是一直被拿來反覆討論,但十幾年過去了,仍無法徹底解決年金問題。鑑此,新政府尚未上台前就宣示成立「資訊公開透明、各界民主協商」年金改革委員會,在今年3月曾獲得高達75.8%的滿意度支持;而從6月首次會議至今已召開8次會議,在對話基礎浮現下,政府將在9月份進行實質討論。 在我國各項不同的退休金與社會保險制度下,不同職業的民眾面對差異的保費分擔與給付水準,一旦受雇者有職業轉換的情況發生,不同制度下的給付權利將會出現難以銜接的窘境;加上不同職業身分的保費費率負擔、計算過程方法、權益給付內容,以及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的差異等,在在加深了職業別與世代之間的不公平待遇及感受。 因此,在人口結構老化、費率提撥不足的影響下,我們建議,除了以各職業別年金制度的財務穩健為方向外,應以「強化自負行為、回歸個人主導」的核心理念,並且搭配以下四項政策建議,使未來年金改革可以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首先,鑑於目前不同職業別之間的保障內容與規範條件的差異性,政府應儘速思考能夠拉近各項制度之間的距離,朝向重新規劃一體適用的制度,並且也應將目前多數屬於確定給付制的退休金及社會保險制度,儘早修法調整為確定提撥制,以培養民眾年金的「自我負責」特性;同時,政府也應思考推行「個人可攜式帳戶」的儲金制度,以終身平均薪資或15年平均薪資作為退休金計算基礎,降低工作轉換或工廠歇業受到影響的疑慮,進而消弭職業間不平等、跨業人才流動的限制,讓國人的退休權益與老年生活受到保障。 其次,根據銓敘部的資料顯示,國內目前共有235位政務人員領取月退職酬勞金,平均月領11.7萬元,其中包含每人每月的18%利息則是3.5萬元左右。因此對於爭議十足的18%優惠存款利率,建議政府應將優惠存款利率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伴隨市場機動的基礎利率(例如: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之固定利率),另一部分則是定義出優惠額度利率(例如:時空背景下的18%與當時市場利率13%之間5%的差距優惠),讓基礎利率與優惠額度利率之合計數作為取代18%的改革方案,正面肯定過去軍公教人士辛勞的付出,同時亦可降低多數民眾的相對剝奪感,增進各階層與各世代的相互和諧。 此外,儘管國內自2016年5月1日開始,已將勞保投保薪資上限調高至45,800元,但為了真實反映勞工薪資的實際情況,政府應逐年確實放寬勞保的最高薪資,以提高受雇者的退休金額、並滿足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另一方面,培養民眾「風險自我承擔、獲利自我負責」的特性,參考私校退撫基金的經驗與作法,提供大眾「基金自選平臺」的機會,讓民眾能彈性規劃自己退休金,並選擇合適報酬的機會。 最後,提升基金操作績效,適度調高提撥率也有其必要性。目前社會大眾都把年金改革擺在分餅、節流上,甚少把注意的焦點放在開源、造餅的面向。事實上,勞保、健保、勞退的虧損,通常稱為「或有債務」,亦即折現率、提撥率、退休年限,投資報酬率一旦變動或改善,債務可望大為減少,破產或虧損的危機也可紓緩。以投資報酬率為例,勞保、勞退、公保基金的操作,如果能夠參考美國與韓國的方式,建構一套具獨立且受政府監督的行政法人退休基金管理組織,降低目前政府部門人事、審計的規範,並找到重量級的人士操作,提高基金操作績效。以四大基金的規模,每增加1%的報酬率,即可增加幾百億元的收入,財務危機也會大大解除。再者,提撥率的適度提高,退休年限的往後延長一、二年,在國外也有不少前例可循,也是政府在節流、分餅時,可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