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從京都議定書到巴黎會議

工商時報【主筆室】 在恐攻陰影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21屆締約方大會(COP21)刻在巴黎舉行,190多國代表如期齊聚,除具有為花都集氣祝禱的用意,也再度凸顯各國對「減排救世」的看重。然而,COP年年大拜拜,卻次次雷大雨小以終,此次大會雖然有150多國領袖親臨會場宣揚各自的抗暖化承諾,但誰都無法保證,12天的會期過後,各國不會重蹈「說多做少」的覆轍。 UNFCC於1994年生效後,首屆COP於1995年在德國柏林舉行,到今年巴黎會議為止已舉辦21屆。儘管COP年年有會,但最為世人熟悉的年會,則非簽署《京都議定書》的COP3(1997),以及不歡而散的哥本哈根COP15(2009)莫屬。而這兩次會議的結果,也標示了世界政經情勢的微妙變化。 18年前京都議定書通過的年代,中國大陸、印度經濟蓄勢待發,得以豁免於規範之外,而二氧化碳人均排放量最高的美國強權凌人,始終拒絕簽約。因此,京都議定書設定「2012年前把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比1990年少5%」的目標,在當初即被不少專家譏為陳義過高,在其後更被若干開發中國家斥為是已開發國家阻礙窮國進步的「陰謀」。 儘管《京都議定書》的支持者堅稱,萬事起頭難,減碳愛地球「先求有再求好」,但事實證明,由於開發中與已開發國家的發展需求大不同,對於環保減排的接受度與急迫感也差異甚大。上述兩大陣營的認知歧異與猜忌,終於在6年前的哥本哈根會議轉化為相罵本。 彼時美國引發的金融風暴正肆虐全球,而身肩世界工廠與市場的中國大陸則已非吳下阿蒙。偏偏在該次年會最後,以美國為首的工業化國家透過密室協商,企圖推動《哥本哈根協定》,降低自身的減排責任與金援義務,架空《京都議定書》,進而將更多的環保重擔轉嫁到開發中國家,結果引發中國為首的G77開發中國家陣營強烈反彈,終致《哥本哈根協定》胎死腹中。 到了2012年卡達COP18,眼見《京都議定書》無法如期達標,各國乃同意自翌年至2020年進入所謂《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但在COP18舉行前後,加拿大、日本、俄羅斯陸續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至此,《京都議定書》名存實亡。 從京都COP3到巴黎COP21,有著高度理想性的全球抗暖化運動,在現實面從未擺脫錢與權的拔河。自惡名昭彰的哥本哈根COP15之後,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繼續拉扯,終於在華沙COP19峰迴路轉,妥協出2020年之後的減碳新路徑,亦即邀請所有國家進行「國內準備」, 最遲於2015年的巴黎COP21前,提出「不影響法律本質的國家自定減量貢獻」(INDCs)。 雖然不少環團批評,允許各國自定減量貢獻(而非承諾),標準高低不一,根本是大開環保倒車,但鑒於過往的「承諾」無一兌現,越來越多務實者認為,如果各國願意先自掃門前雪,累積的「貢獻」或許會遠勝於空泛的「承諾」。 巴黎COP21之所以比以往值得期待,原因在於:一、頻繁的天候異常提高了各國的危機意識,目前已有153國提交INDCs,美、中、歐、俄、印、日等排放大國皆在其中,美中兩國更已於去年簽署雙邊減排協議。二、大國朝野正積極結合環保理念與產業商機,例如中國大陸在明年展開的《十三五規劃》,即將綠色環保納入發展策略,勢必牽動生產鏈的質量進化;又如美國首富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將斥資數十億美元從事潔淨能源科技的研發,也必將促進節能產業的升級發展。當理想化為生意經,誘因也就更加強大。 影響所及,台灣雖非UNFCCC締約國,向來也只能由工研院以非政府組織(NGO)身分,代表出席歷屆COP,卻不能無視於最新的減排訴求,主因很現實,那就是當綠色供應鏈成為時代潮流,倡議的美中歐等大國就算自己做不到,也會強勢要求供應商必須達標,以代工與出口立足的台商也必須跟著「綠化」,才能分得一羹。當然,更深刻的思考是,台灣作為地球的一分子,沒有理由不為「愛地球」盡一分心力。 至於行政院在9月間發布的台灣版INDCs:「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現況發展趨勢(BAU)減量50%,也等於比2005年排放水準再減20%」,是否自我要求過高以致窒礙難行?習慣了低廉水電環境的朝野,是否承擔得起節能減碳的成本高漲?這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有待明年上台的新政府務實因應。 各國是否真的有心救地球?COP21將是一場關鍵的試煉。若各國最終簽成巴黎協定,未來還有漫長的實踐路要走。若各國代表們再度不歡而散,則正好坐實了本次會議東道主法國總統歐蘭德的警告:「人類是人類最大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