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詐保金案 金管會處分保險公司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5年3月3日電)澄清湖謀財害命案,因被害人吳志德在短期間投保7家保險公司壽險與意外險,金管會認定7家公司沒有落實核保機制,分別處台銀人壽等6家保險公司各新台幣180萬與全球人壽60萬元罰鍰。

去年9月29日凌晨,吳志德和友人張森安沿高雄澄清湖環湖公路自行車道散步時,疑遭男子陳奕全駕車撞擊,身材壯碩的吳男飛越170多公分的柵欄掉入湖中死亡。

吳男投保7家保險公司意外險和壽險保單都由吳男親筆簽名投保,每年要繳保費約20萬元,對於經濟不寬裕的吳男來說也不合理。

警方調查去年9月高雄澄清湖吳志德死亡案,可能涉有詐領保險金的情事。吳男是牛排店負責人,在1年間投保7家保險公司、9張保單,其中包含壽險、傷害險(意外險)總保額約新台幣4000多萬元。

金管會表示,這7家保險公司為新光人壽、中信人壽、泰安產險、台銀人壽、兆豐產險、全球人壽、國泰產險等。

金管會表示,其中新光人壽、中信人壽、泰安產險、台銀人壽、兆豐產險與國泰產險未落實核保機制,各被處180萬元罰鍰,全球人壽則未落實通報,被處60萬元,並且命令解除核保人員的職務與限制相關業務,直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