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60歲+年資滿15年 勞退可一次領

工商時報【楊孟立╱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日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的退休勞工,可自由選擇領取一次性的退休金,或是按月領取退休金。 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者,只能領取月退休金;而年資未達15年者,只能請取一次退。國民黨立委蔣乃辛、陳宜民與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皆提案放寬限制,讓勞工可自由選擇領取月退休金或一次性退休金。 張廖萬堅指出,勞工退休金不同於勞工保險之社會保險性質,是類似於強迫儲蓄概念,使勞工年老時有一筆資金可自由運用,藉以保障老年生活。由於每個人退休情況與對於退休後的規劃都不同,有些人傾向領穩定的月退金,但也有人計劃創業、投資或學習進修,需要在短時間內籌措一大筆資金。 張廖萬堅說,原先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無異於限制勞工對自身退休金規劃的權益,而新修條文使得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的退休勞工,現在有了多元選擇退休金的機會。陳宜民指出,修法後預計全國將有超過627萬以上勞退新制勞工可自行選擇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