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弄清這三件事千萬別炒股!

/聚財網(周代運)

投資者都明白買了股票要“停損”,也就是買入後股票價格跌深到一定程度(一般投資者會置在跌了10%~15%左右)要賣出,賣出的目的是避免後面可能發生的更大損失。可是為什麼實際操作中投資者往往不能及時做到呢?這其中有很多誤區,以下幾個比較常見。

誤區之一

投資者在股票跌的時候,有一種說法,就是“不管跌到哪里,只要不賣就是沒有賠錢”。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證券市場目前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大部分分紅不多,極少數能夠靠現金紅利就能帶來超過銀行存款一年期利息的回報,投資者主要還是靠股票買賣的差價來賺錢。如果股票價格跌了,投資者帳面上的損失就出現了,只有期待今後的時間股票價格重新漲回來才能讓投資者做到不損失。大牛市的時候還可能僥倖漲回來,但如果大市整體不太好的時候,往往股價就是一跌再跌,很難回頭上漲了。

誤區之二

有些投資者買入的時候是抱著一種強烈的投機目的的,是看股票走勢不錯,或者是聽到了相關的利好消息傳聞才買入,本來就是做短線投機的。但是出現了股價下跌的相反走勢後,到達了應該止損賣出的價格,投資者往往開始說服自己繼續持有。投資者應該記得,自己在買入的時候,往往進行了比較謹慎小心的分析,做出的決定往往也是深思熟慮反復推敲的,這樣的分析過程減小了犯錯誤的可能性。但是一旦被動地作出了把短線投機改成長期投資的決定,犯錯誤的可能性相對要大得多。

所以說,分析過程得出來的結論,讓自己買入了股票,股票價格卻跌了,這是市場股價走勢證實了買入分析有了錯誤。如果這個時候再做出長期被動持股投資的決定,將導致這個分析過程中出現錯誤的可能性更大,也就更加容易導致投資失敗和投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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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之三

許多普通投資者還迷信機構投資者,在股票價格下跌,特別是在成交量沒有放大的時候,就認為機構投資者沒有“逃出來”,自己也就不用怕了,寄希望將來裏面的機構還能再讓股價漲起來。這裏我們說的那些機構投資者,大多是那些被散戶迷信為百戰百勝的“莊家”。

可是機構投資者雖然有著資金優勢和資訊優勢,但也常常會犯各種錯誤,他們出現被套牢的情況也很多。在機構投資者知道錯了的時候,往往也無法立刻賣出手中所有的如此大量的股票。和機構投資者相比,普通投資者則具有船小好掉頭的優勢,可以立刻止損操作賣出持有股票。所以普通投資者千萬不能放棄自己這個優勢。

另外,機構投資者對於股價的下跌還有各種應對措施。例如,機構可以在價格下跌初期賣出手中一部分股票,到了相對低位再買回來,之後把股價推高再賣一部分,如此多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