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金管會重罰中信證和中信銀

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科技」,卻沒有匯入交割款,金管會今天(19日)晚間宣布,中國信託證券做為百尺竿頭的財務顧問,卻沒有善盡券商應有的專責和注意,處份中信證停止財務規劃和諮詢顧問3個月。至於中信銀,金管會也認為沒有審慎評估和探究客戶的實際收益人狀況,處罰新台幣300萬,並且停止3個月辦理公開收購的信託業務。 百尺竿頭收購樂陞案失敗,外界認為負責收購的中信金控旗下中國信託商銀也該負責,中信銀19日在6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自清已負該負責任。 中信銀表示,只是提供百尺竿頭「接受應賣人有價證券交存、公開收購說明書交付及處理公開收購款券收付」等股務代理服務,且依現行規定,中信銀對百尺竿頭沒有查證履約能力的義務,也沒有協助籌措交割款項及擔保付款的責任。 儘管中信銀大動作自清,但是金管會19日晚間仍做出懲處。金管會認為,中國信託銀行辦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股票,並與百尺竿頭訂有股務代理契約,但在評估客戶風險部分,卻沒有審慎評估與探究客戶的實際收益人狀況,且客戶審查評估表也沒有嚴謹確認實際受益人狀況,未符合「認識客戶政策」程序,顯示其內控制度無法有效執行。 另外,金管會也認為,中國信託證券作為百尺竿頭的財顧公司,則是沒有善盡券商應有的專責和注意。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說:『(原音)違反證商券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所訂的證券商業務的經營,應該要依照內部控制為之,因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3款規定,對中國信託證券處以停止財務規劃諮詢顧問業務3個月的處分,一直到它缺失改善為止。』 樂陞案發生於8月底,由於這段時間外界高度不滿,且行政院也宣示,所有股市禿鷹、內線交易或金融洗錢案,追查沒有上限;對於樂陞案,行政院也將同步追查並釐清行政機關的責任。因此,金管會也在短短20天就公布開罰中信銀與中信證券,懲處速度之快,是歷年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