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金管會:日商惡意違約涉違證交法

樂陞案 金管會:日商惡意違約涉違證交法

金管會今天(三十日)表示,日商「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上櫃公司樂陞科技,在條件達成後卻惡意不履約交割,涉嫌違反證交法,金管會將請「投資人保護中心」立即啟動團體訴訟程序。維護投資人權益。 (黃悅嬌報導)

日商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上櫃公司樂陞科技,公告收購期限於二十二號屆滿,依照規定應於三十一號以前將收購對價支付給應賣人。但依據百尺竿頭三十號下午公告,無法完成本次公開收購的交割,有關應賣人交存於公開收購專戶的股票將於三十一號開盤前退還所有應賣人。

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樂陞科技宣告破局,成為國內歷來公開收購案無法如期履約的首例。

金管會表示,歷年來各公開收購案,於條件成就後皆順利完成交割並無違約案。本案收購人百尺竿頭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對不特定人收購樂陞股票,條件成就後卻惡意未履行交割,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應負相關民刑事責任,金管會將進一步辦理。另外,為維護應賣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已洽請投資人保護中心立即啟動公告,受理應賣投資人授與訴訟實施權,以進行民事求償並做必要的保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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