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農舍變別墅炒作 擬修法農民才能買農舍 受贈法拍不受限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為了杜絕農舍變身別墅進行炒作,行政院今(3)日通過農發條例修正,明確規範接受農舍移轉者必須是農民,也就是農民才能買農舍,但繼承、直系、二等親內接受贈與者以及法拍對象,則不受此資格限制;此案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由於農民興建農舍之後的轉賣對象並無法令規範,導致農舍型豪宅林立、淪為炒作,影響農民權利、扭曲農地正常使用。

行政院今天通過農委會擬具的「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之1修正草案,對農舍的轉賣有明確的「資格限制」,購買農舍者須提出實質耕作能力證明,才能承受農舍,確保農地農用。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依「農業發展條例」的立法意旨,農舍興建及使用應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該條例已明定農舍興建申請人應為農民,本次修法規範農舍移轉承受人也應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由於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所以用修法的方式來處理。

毛治國責請農委會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說明,並積極爭取立法院支持,以順利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