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聰增持彰銀 罰6百萬且須出清

金管會放寬規定 銀行建築融資鬆綁

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透過境外投資公司,進場大買彰銀股票,但未向金管會申報,依法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未申報股份無表決權,並命其一年內處分未申報持股。

這是金管會首次查出大股東透過關係人增加持股未申報,遭裁罰的案件。

金管會在105年第4季監測大股東持股時發現,李世聰與同一關係人的彰銀持股雖持續降低,但同期間有4家外資投資公司的投資帳戶卻相對增加彰銀持股,進一步查證後發現,這4家外資投資公司的帳戶高達 4750萬美元,皆用來買進彰銀股票,且購買股票的資金最終來源,都來自境外某公司,且該公司的代表人是李世聰的女兒。

金管會表示,李世聰同一關係人目前持有彰銀股權達9.23%。金管會除處以600萬元罰鍰外,針對超過申報股份7.02%的2.04個百分點、相當17萬 2095張持股,無表決權,且需一年內處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