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件事 很重要!

理財專欄作者:黃逸強

一位朋友的老父親在上週辭世,留下一棟天母房子,五名子女還沒討論如何辦喪事,先開始上演奪產記。當初買房子的時候登記在老么名下,所以老爸住一起由他照顧,老大老二很有孝心長期有給老爸家用錢,三姊做生意失敗後向老爸求救,拿這房子貸款幾百萬,四姊年初偷偷帶老爸出去找律師簽了遺囑(但老爸輕微失智有效嗎?),若不是印傭告密還沒人知道。這不是八點檔連續劇,而是正在上演的真實事件。

家和萬事興?

從老爸臥病在床後,每一次家庭聚會話題總離不開房子要怎麼處裡,老爸已經選擇沉默,看著兒女在眼前爭產,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一個老人家也只能氣在心裡,什麼話都不想說,還好是在睡夢中器官衰竭壽終正寢,放手眼不見為淨,但是留下一堆問題讓子女反目。

旁人建議房子賣了大家平分就好了,老么第一個反對,他說長期照顧老爸勞心勞力付出最多,末期常跑醫院真的很累,而且房子是他名字,他不同意大家也沒轍;老大老二也有意見,說老么沒能力買房子,房貸都是他們在繳,有家用錢的匯款單可以證明;三姊也不還貸款,她說大家之前都有挖老爸的錢,她還是挖最少的,四姊拿著逼老爸簽字的遺囑心中另有盤算,兄妹五人大家都各懷鬼胎。

有時候覺得連續劇很難看,因為劇情很荒誕,但是沒想到現實生活中真的有這些事發生。兄弟姊妹為了爭產上演諜對諜,最後可能要對簿公堂那就更難看了,為了錢手足之情盪然無存,現在大家眼裡只有錢,家和萬事興在這個時代好像已經不流行了。

預立遺囑交代清楚

人在年輕的時候會賺錢又怎樣,老了總有一天不能動了還是要靠別人。沒錢,能靠孩子嗎?有錢,孩子能靠嗎?現在的人都知道,錢一定要抓在手裡,房子決不能過戶給孩子。不要忌諱死亡,在生前意識清楚的時候寫好遺囑並且要公證,太多不肖子女爭產不讓死者入土為安的案例,凡事交代清楚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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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走了鬧的幾房爭產,張榮發走了么兒也被排擠掉,美麗華家族也爆為爭家產兄弟鬩牆,甚至拿槍對幹。豪門為幾百億爭產也就罷了,一般平民老百姓幾十萬也要爭,搞得一家人不相往來真是不值得。所以有人說理財的最高境界是,錢剛好花完人也停止呼吸。

保險受益人是誰?

一般國人不習慣立遺囑,對身後事也很避諱談,一旦人走了有些事真的很麻煩,舉個簡單的例子。兒子在年輕單身的時候買保險,受益人通常都會寫父母,結婚生子後也忘了去變更給太太,一直到某一天出事了,人走了,保險公司的理賠金給了父母,這下代誌大條了,要去爭嗎?

父母認為孩子養大花那麼多錢,發生意外走了,二老還有漫長的日子要過,這應該算是孝順兒子理財,報答父母的奉養金;但是太太會認為孩子還小,這應該是先生規劃給未來孩子的教養費用。只是保單上寫的受益人是父母,保險公司只能照辦。一個小小的疏忽,又搞得妻兒要和父母爭,情何以堪。

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是走得很瀟灑,但是不要留下一堆麻煩,徒增家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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