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轉彎? 勞動新制上6休1延至10/1上路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勞動部原定8/1上路的「「上6休1」,由於法令規範的不足,將推遲到10/1才上路,勞動新制上路之後,衝擊最大的產業,是觀光旅遊業、公共運輸業、媒體業,勞動部將找相關單位來了解需求訂出彈性,而其他產業,則也將在補強目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疑義,屆時才會具體落實「七休一」的制度,達到真的讓勞工「上6休1」的休假新制。

8月1日起原定將強制實施「七休一」休假新制,亦即不得連續上班超過7天,衝擊產業引發反彈,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晚間在行政院記者會上說,勞動部應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訂定適用現行《勞基法》36條之裁量基準,並已令發布,以補強確保勞工七天休一天權益的保障落實。訂定裁量基準應同時考量涉及公眾生活便利或配合政府政策、公益活動之某些產業勞工,在確保勞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給與彈性連續工作天數的安排。

勞動部長郭芳煜說,6/29廢除了1986年內政部的函釋後,原以為可以落實勞工做七天休一天,但事實上回歸母法《勞基法》第36條,仍無法明確解釋,由於沒有規定前後兩周內的例假日不能挪移,這導致勞工可能出現連上12天班的情況,只要第一天跟最後一天休假,就不算違法,為了落實「七休一」、而且真正達到「上6休1」的勞動條件,勞動部希望盡速在兩個月內做出裁量標準。

行政院長林全上午(7/30)指出,「七休一」對產業造成的衝擊必須面對,也因此針對特定產業將請勞動部研究是否有彈性方式處理,但原則上仍是希望勞工能夠充分休息。政院今(7/30)召開跨部會會議後,將暫緩實施。

郭芳煜表示,六月底廢止函釋時,沒有新的令釋,所以現階段回歸母法《勞基法》規定,工作七天至少要有一天休息,二個月後因應旅遊業、媒體、大眾運輸三個行業的特殊性需求,再做考量。勞動新法正式上路之後,倘若雇主讓勞工連上7天班,將可處2到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