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退休軍公教聲請釋憲,大法官不受理

【時報-台北電】去年實施年改新制後,有4萬2777名退休軍公教人員連署,主張年改新制改變請領資格、延後退休金起支年齡及調降退休所得等,侵害他們的財產權及生存權,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認為,他們未經終局裁判,不符合釋憲規定,決議不受理。

不過,軍公教年改立委釋憲聲請部分,大法官會議已受理,並已召開說明會且將在下個月進行言詞辯論,預計8月底前作成解釋。至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就承審中的年改行政爭訟案,裁定停審後聲請釋憲部分,大法官仍未決定受理與否。

4萬多名退休軍公教分成4案提出聲請,認為去年中旬實施的年改新制,嚴重違反憲法平等及比例原則,如果須要窮盡法律救濟途徑後,才能聲請憲法解釋,不僅曠日費時且緩不濟急,希望大法官會議受理釋憲案,及定暫時處分停止執行。

大法官會議認為,依《大法官審理事件法》規定,聲請人必須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受終局裁判後,才能聲請釋憲,就算有例外情況,也須提起訴訟經裁判後,大法官會議才能受理,但這4萬多名聲請人根本未經訴訟裁判,決議不予受理。

另外,花蓮縣政府及金門縣政府先前遭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後,再次提起釋憲聲請案,大法官會議認為公立教師退休案不單純是地方自治事項,須由中央主管機關「層轉」,因為不符大審法規定,仍決議不受理。(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