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加薪三法闖關失敗,黨團協商後天再召集

【時報-台北電】因立院新聯盟政團擔憂修法太匆促,立法院今天議程雖排入《工廠法》、《公司法》、《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簡稱為加薪三法),但闖關失敗,院長王金平後天將再召集黨團協商。

《公司法》新規定:企業應在章程規定提撥定額或一定比率年度盈餘,作為員工酬勞,將分紅制度化;《工廠法》增訂:工廠須將盈餘分與工人,作為獎金或分配盈餘,若上市櫃公司違反規定,依《勞基法》最高罰500萬元;《勞基法》增訂:勞資雙方可共同訂立「利潤分享計畫書」,並於次一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前實施。

新聯盟幹事長陳怡潔日前表示,新聯盟支持草案強制企業為勞工加薪的精神,但草案對於薪水的定義和分配比例都不夠明確,若依照現有版本過關,可能導致企業盈餘都加到股東和高層主管身上,基層勞工「看得到卻吃不到」,堅持應再朝野協商,讓這部分訂得更明確。(新聞來源:集團連線報導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