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維持率緩衝期將截止 6/1起 低於130%發出追繳令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證交所今(27)日公告,從事信用交易投資人應注意,6月1日起,接獲授信機構發出之追繳通知,必須補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使整戶擔保維持率達130%以上,否則將被處分擔保品。

證交所說明,信用交易最低整戶擔保維持率已在今年5月4日由120%提高為130%,但為使投資人調整信用交易部位有合理時間,5月4日至5月31日為緩衝期間,該期間投資人信用帳戶的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但未依據證券商的追繳通知補足差額,而其整戶擔保維持率仍達120%以上者,其擔保品暫不會被處分,等到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20%時,才會被處分。

但前述緩衝期間將在本週五結束,證交所指出,下週一(6月1日)起漲跌幅度將放寬至10%,當日授信機構將就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130%者,重新發出追繳通知,請投資人屆時依據最新追繳通知辦理補繳擔保品事宜,且所補繳之差額至少應使其信用帳戶的整戶擔保維持率回升至130%以上,否則將被處分擔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