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曜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股東常會解除新任之第七屆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27
2.公司名稱:振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一、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
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
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將於104年06月15日全面改選董事,選任本公司
第七屆之董事及其代表人因業務需要,擬提請股東常會通
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