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曜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不再繼續辦理分次私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3/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因未有合適之規則型投資人,且將於104年06月17日屆滿一年,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3項及第7項規定,不再繼續辦理分次私募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提104年股東常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