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勞工加薪 公司法24日率先闖關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15年4月23日電)朝野立法院黨團今天協商加薪四法,對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共識。立法院長王金平說,公司法修正草案明天將優先二三讀,其他三法29日繼續協商。

王金平下午召集協商加薪四法(工廠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最後僅對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共識,決議改列24日院會報告事項第二案,優先進行二三讀。

王金平協商後受訪表示,除了公司法之外,大家對其他三法的意見還相當不同,29日會繼續協商。

初審條文規定,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酬勞以「發行新股」或現金為之。不過協商後決議,酬勞可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章程中可以明訂發給股票或現金的對象。